楚天181文化创意大厦二楼(国开行租赁食堂)餐厅装修工程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
2012-11-30 09:29
来源: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日报传媒集团的委托,拟就“楚天181文化创意大厦二楼(国开行租赁食堂)餐厅装修工程” 拟就其所需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工程名称:楚天181文化创意大厦二楼(国开行租赁食堂)餐厅装修工程
二、招标范围: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装饰装修、水电、弱电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结构型式:框架结构1层 建筑面积:约680 ㎡ 工程总投资约82万元
三、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经理,身份证为二代身份证);
(6)投标人须提供在汉注册或备案的省级以上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址
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A栋2楼
届时请投标人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的质疑和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自购买标书当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质疑文件须具有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和单位公章,并将正式文件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对于在此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视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内容,并对在此时间之后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81号楚天文化创意产业园A栋2楼
联系人:纪洁 电 话:027-88612451
传 真:027-88612459
网 址:http://www.cnhyzx.cn/index.html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nhyzx.cn/index.html)上发布。
十、本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湖北日报传媒集团和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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