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光伏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2-25 15:04
来源:
一、根据《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技术规定》(GB/T19964-2012)要求,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兴山县光伏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参加。
二、项目名称:兴山县光伏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拟对兴山县峡口镇21.437兆瓦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和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20MW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进行光伏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的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标段划分、招标控制价及时间要求
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兴山县峡口镇21.437兆瓦多村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40万元。项目业主:兴山县城投能源有限公司
二标段:兴山县峡口镇杨道河20MW农光互补光伏扶贫电站并网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控制价:40万元。项目业主: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电力工程技术咨询或电力工程技术服务等相关内容)、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3)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或是国网宜昌市供电公司认可的企业(在宜昌地区有类似业绩);
5.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即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废标处理。
5.4 同一供应商可同时参与 2个标段的投标,且可同时中标。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投标文件。
六、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12月27日止,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报名地点及要求:供应商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行政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时尚创意园A402)申请领取。
八、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9时30分。由招标代理机构接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兴山县司法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十、谈判时间:2018年1月9日9时30分。
十一、谈判地点:兴山县司法局办公楼六楼会议室。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十二、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2月24日。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cnhyzx.cn》。
招 标 人:兴山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部长(13972588434)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宏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9号太平鸟创意园402
联 系 人:冯露(0717-699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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